一對對

有三對.

他們結束好像有十二年的愛情長跑, 於明年官方地結婚了. 由始至終覺得他倆是一對的, 聽聞的確曾經有過某年之癢, 但還是覺得你最好, 過渡了, 結局令人滿意, 正如他們所說, 共同生活多個年頭, 就只是欠那世俗的一紙婚書, 大家早已是老夫老妻了.
未婚的夫妻, 會否略去了新婚的沖擊, 平淡依然, 細水真的長流?

她也有意無意透露了婚期, 我膽粗粗的問:[係咪仲係上次O個個呀?] 一向自信的她帶著少有的尷尬笑意點頭默認. 言談間說到她認為結婚是給自己的男人標籤, 給他之餘是給別人看, 少來碰他. 我只能說見解獨到.
想結婚, 要結婚, 兩者有別吧.

平常人都難以進入眼前二人的世界, 就是頂唔順的旁觀心態, 但眼見她持續沉醉在愛海中甜蜜的樣子, 怎能忍心說出他的不妥, 或許這只是我們一向的挑剔, 況且別人感情事不宜干涉, 她開心就好.
只是若她要嫁的真的是他的話, 心裏會有一絲疑惑, 但永遠不會說出口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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